浙江省
杭州市
濱江區
對經各級認定的研發中心、技術中心等各類創新載體可給予企業最高10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創新型示范(試點)企業和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企業經營者10—20萬元獎勵;對企業取得國家、省、市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的,可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蕭山區
對新認定和新引進的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最高15萬元的資助(新引進的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的財政貢獻按一個會計年度計算)
余杭區
鼓勵支持企業創建各級高新技術企業,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80萬元、30萬元、10萬元、2萬元的獎勵。對經認定的省級、市級、區級科技型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獎勵。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企業,自認定之年起五年內按規定復審合格的,對企業每年投入的技術研發費分別給予40%、30%的補助,最高補助額分別不超過200萬元、100萬元。企業發生的技術研發費必須單獨核算,達到銷售收入5%以上,當年企業利潤率在全區工業企業平均利潤率以上。
富陽區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或杭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臨安市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杭州市級創新型示范試點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杭州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
桐廬縣
對新認定為國家重點支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視同新認定)。對新認定為省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5萬元、3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省、市級農業科技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萬元、5萬元獎勵。
淳安縣
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補助30萬元(重新認定補助10萬);新認定為市高新技術企業補助10萬元。新列入規上高新技術產業企業補助10萬元。規上高新產業企業年納稅銷售額增長10%以上,給予5萬元補助。新引進落戶淳安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30萬元補助。
拱墅區
對新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萬元的獎勵,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獎勵;對通過復評且上年度納稅總額達到50萬元(含)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的獎勵。
上城區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重點支持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15萬;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市級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型試點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20萬和5萬。
下城區
首次認定為省級以上、市級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2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通過復審的,分別給予8萬元、4萬元的補助。鼓勵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各類科研、新產品和創新項目,對列入區級科研及新產品創新計劃的重點項目給予一定的資助。
江干區
對新認定或引進的國家、省級創新型示范(試點)企業、專利示范(試點)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業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不同年度獲得高一級認定的進行補差補助。對新認定或引進的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補助。
西湖區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100萬元、6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50萬元的獎勵;對年度考核成績優秀的市級孵化器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的獎勵;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稱號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2萬元的獎勵。
麗水市
市內企業被認定為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市直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獎勵20萬元,各縣(市、區)企業按各自政策兌現。
蓮都區
對獲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補助,同時,享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獲得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補助。
龍泉市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麗水市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5萬元、3萬元;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規上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當年納入高新技術產業統計范圍的企業增加值增長率進行綜合排名,對前五名的企業,給予每家5萬元的獎勵;對前15名的企業,優先給予市本級各類科技項目立項支持。
青田縣
凡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示范)企業、知識產權(專利)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國家級35萬元、省級20萬元、市級10萬元、縣級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首次被認定為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對年度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長率排名前五和高新技術產業(制造業)化項目投資額排名前五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家企業獎勵5萬元。
云和縣
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15萬元,通過重新認定的,獎勵10萬元;被認定為麗水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5萬元;被認定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農業科技企業的,分別獎勵3萬元。
慶元縣
對被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的獎勵;被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8萬元的獎勵;對被認定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給予4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省級新產品鑒定證書,給予1萬元的獎勵。
縉云縣
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獲得國家、省裝備制造業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的,按省補資金1:0.5配套;認定為國家重點新產品的,每個一次性獎勵10萬元;認定為省創新型示范中小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評為“浙江制造精品”的,每個一次性獎勵10萬元;認定為省級新產品(新技術)的,每個一次性獎勵5萬元。
遂昌縣
首次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的,一次性給予國家級獎勵30萬元、省級獎勵10萬元、市級獎勵5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自首次認定之年起三年內上交的增值稅留縣部分按80%返還給企業,用于技術研發、改造;經復審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自復審通過之年起三年內上交的增值稅留縣部分按40%返還給企業,用于技術研發和技術改造;重新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15萬元。
松陽縣
首次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給予20萬元獎勵(重新認定的給予10萬元獎勵);被認定為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省級農業科技企業的,分別給予獎勵7萬元、6萬元。
景寧畬族自治縣
初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獎勵20萬元,重新通過認定的,獎勵10萬元。企業非自身主觀原因,認定申報不成功的分別給予申報費用補助10萬元與5萬元;被認定為麗水市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3萬元,重新通過認定的,獎勵1萬元;新認定的省級高成長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農業科技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和2萬元獎勵。并在科技項目申報上給予優先支持。
重慶市
對新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其上年營業總收入在1億元以下的,一次性獎勵10萬元;1億(含)至5億元的,獎勵15萬元;5億元(含)以上的,獎勵20萬元。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新認定企業標準的80%進行獎勵;對新遷入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每家15萬元的獎勵。
政策依據:《重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新促進辦法》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對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信息管理數據庫的科技型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獲得首次認定的,給予20萬元的財政補助;對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的補助;對新認定的市級牛羚企業、瞪羚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10萬元、20萬元的補助。
政策依據:《酉陽自治縣鼓勵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高新技術產品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市級重點新產品的分別一次性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
按照《重慶市科技型企業標準和管理實施細則》,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加入全市科技型企業數據庫,凡成功入庫的給予2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鼓勵科技創新十三條政策》
巫溪縣
新辦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企業,經國家級認定,一次性獎勵企業20萬元;引進國家級認定的科技創新和高新技術項目,一次性獎勵5萬元。重慶市級認定的企業和項目,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2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巫溪縣招商引資若干優惠政策的通知》
奉節縣
對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數據庫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首次認定后,一次性支持項目經費50萬元。對復審通過認定的一次性支持項目經費20萬元。
政策依據:《奉節縣科技創新激勵扶持辦法(試行)》
云陽縣
激勵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大力發展科技型企業和領軍企業,對創建成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50萬元的獎勵,對創建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30萬元獎勵;加大對創建國家級品牌的獎勵。實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政策,試行創新產品與服務遠期約定采購及風險補償制度。
政策依據:《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
忠縣
對認定為國家、市級創新型領軍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80萬元、50萬元。對認定為牛羚企業、瞪羚企業的高成長性科技企業的,分別一次性獎勵20萬元、30萬元支持;對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忠縣人民政府關于鼓勵支持創新主體培育實施意見的通知》
墊江縣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給予每件1萬元獎勵。
政策依據:《墊江縣促進科技創新扶持辦法》
豐都縣
對首次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助;對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重點新產品),一次性給予3萬元資助;對首次注冊入庫的科技型企業,一次性給予1萬元資助。
政策依據:《豐都縣科技創新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
城口縣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獎勵。
政策依據:《城口縣鼓勵和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意見》
武隆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補貼30萬元;對通過市級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新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或重點新產品,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
梁平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重大新產品,一次性獎勵3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全市創新型領軍企業、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300萬元、50萬元、3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梁平區創新驅動獎扶辦法》
開州區
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除市級相關獎勵政策外,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開州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
榮昌區
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級科技型企業租用房屋的,分別連續3年、2年給予租金補助,每平方米補貼最高可達10元,每年最高可達5萬元;對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市級科技型企業購地自建研發用房的,按購地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一次性補助,分別最高可達100萬元、2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
潼南區
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20萬元資金補貼。
政策依據:《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意見》
銅梁區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再次認定(復核通過)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
政策依據:《銅梁區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璧山區
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30萬元;對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10萬元。
政策依據:《璧山縣促進科技創新獎勵辦法》
南川區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首次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數據庫管理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首次認定的市級高新技術產品一次性獎勵2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重慶名牌產品、重慶知名產品,分別一次性獎勵5萬元、3萬元。
政策依據:《南川區鼓勵科技創新若干政策》
永川區
對首次認定和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區財政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次年起,連續三年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為研發專項資金補助,每年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實際額度不超過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永川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
合川區
對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手續的,給予5萬元申報資金補助。新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100萬元、30萬元。對實際研發投入500萬元(含)以上的高新技術領域企業,按其投入2%給予獎勵,不超過50萬元。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合川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支持計劃〉的通知》(合川府辦發〔2017〕67號)、《關于印發〈合川區新型工業化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若干措施〉的通知》(合川經信文〔2016〕88號)
江津區
對當年經認定入庫的科技型企業,給予1萬元補助,用于購買科技創新服務。對新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對復評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江津區科技創新激勵扶持辦法(試行)》
長壽區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補助,對復評獲批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一次性2萬元現金及1萬元創新券補助,并對每年第一季度在管理系統更新統計信息,并經復核通過的科技型企業,每年給予1萬元補助。對新獲批的市級以上高新技術產品,每個產品一次性給予2萬元補助。
政策依據:《重慶市長壽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專項扶持辦法(試行)》
黔江區
對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信息管理系統的科技型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獲首次認定的,給予30萬元的財政補助,對非首次申報成功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5萬元的財政補助。
政策依據:《黔江區鼓勵科技創新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渝北區
科技型企業首次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的認定獎勵;通過復審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復審獎勵。
政策依據:《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生態圈的若干政策》
綦江區
對首次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在有效期內每年補助5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市級高新技術產品的,每個產品補助1萬元。
政策依據:《重慶市綦江區科技創新扶持辦法》
北碚區
通過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每個產品獎勵企業1萬元。
政策依據:《北碚區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獎勵辦法(試行)》
九龍坡區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5萬元獎勵,通過復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最高2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市級和區級創新型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50萬元、10萬元和5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國家級創新型企業,且年區級財政貢獻額50萬元以上的,從認定之年起3年內比照其區級財政貢獻額增量部分,分別按50%、40%、30%的比例給予扶持。
政策依據:《九龍坡區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獎勵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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