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我區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根據《寶安區關于創新引領發展的實施辦法》(深寶規〔2018〕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現啟動2018年寶安區國家、省、市創新平臺建設配套獎勵和國家認可資質檢驗檢測實驗室獎勵兩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省、市創新平臺建設配套獎勵
(一)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規模未達到納統要求的除外);
2、經深圳市主管部門立項資助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且資助經費已經到賬。
(二)獎勵標準
1.對經認定的國家、省、市各類創新平臺及新型研發機構的建設單位,按照市資助額50%給予最高5000萬元的配套獎勵;
2.同一申報項目只配套獎勵1次;
3.本獎勵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1、網上申報
時間: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0日18:00。
申請人請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apply.szsti.gov.cn/)進行申報,填報相關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載并打印申請書。
2、紙質材料受理
時間: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1日。
委托寶安區政務服務局受理項目申報紙質版材料。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裝訂成冊相關紙質材料,在紙質材料受理期間可將申請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收件人: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物料室。
受理地點: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
(四)申請材料
1.項目申報基本材料
(1)項目申請表(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完畢后生成打印);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2.由市場監管部門最近6個月內出具的包括股東構成、員工人數等基本情況的信用詢單(可網上打印后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市主管部門資助文件及市財政撥款經費進賬憑證復印件。
(五)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二、國家認可資質檢驗檢測實驗室獎勵
(一)申報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注冊地在寶安區;
(2)企業應按規定依法納入寶安區統計局“四上”企業庫(規模未達到納統要求的除外);
2.檢驗檢測實驗室設在寶安區;
3.上兩年度內已獲得由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授予的實驗室認可證書;
4.未獲得過寶安區公共測試平臺補貼。
(二)獎勵標準
1.對獲得國家認可資質的檢驗檢測實驗室給予30萬元獎勵;
2.本獎勵措施不受企業上一年度納稅額限制。
(三)申報程序
申報采用網上填寫信息、紙質材料受理的方式。
1、網上申報
時間: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10日18:00。
申請人請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apply.szsti.gov.cn/)進行申報,填報相關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載并打印申請書。
2、紙質材料受理
時間:2018年12月4日至2018年12月11日。
委托寶安區政務服務局受理項目申報紙質版材料。網上申報成功后,申請人須裝訂成冊相關紙質材料,在紙質材料受理期間可將申請材料(含原件)寄至收件地址:寶安中心區寶安大道與羅田路交匯處區體育中心綜合訓練館一樓(區公安分局出入境辦證大廳正門對面),收件人: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物料室。
受理地點:寶安區政務服務大廳。
(四)申請材料
1.項目申報基本材料
(1)項目申請表(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完畢后生成打印);
(2)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
(3)法人授權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由所在企業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項目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無須驗原件);
2.由市場監管部門最近6個月內出具的包括股東構成、員工人數等基本情況的信用詢單(可網上打印后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3.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授予的實驗室認可證書復印件。
(五)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0755-26037122。
深圳市寶安區科技創新局
2018年11月27日
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組織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加強黨建和黨風廉政建設,扎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要認真做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編制工作,堅決完成壓縮商標、專利審查周期年度目標任務,嚴厲打擊非正常申請,推動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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